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由由仲裁委员会组成三人仲裁庭进行审理,其中独任仲裁员只能处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无异议的普通性劳动争议案件。
因此,对于涉及复杂的劳动争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组成的三人仲裁庭共同审理,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权威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