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利用电子秤等计量器具作弊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果流动摊贩使用鬼秤欺骗消费者,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没收计量器具、罚款、停业整顿等。同时,如果流动摊贩使用鬼秤涉嫌犯罪,工商部门也可以依法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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