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补缴欠费及滞纳金。
补缴欠费的时间不得晚于五年。
若单位拖欠的时间超过了五年,则不能进行补缴。
如果单位不愿缴纳或者无力缴纳,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处理。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导致个人的利益受损,例如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项权益,也不符合国家和社会对于企业的法定义务,因此应当积极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另外,个人也应当关注自己社保缴纳的情况,及时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