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方交社保,退休按户籍所在地来领取退休工资。具体情况如下:
1、在户籍地缴纳社保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2、不在户籍地缴纳社保,但在其缴纳社保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并且也是最后的缴费地,可以在此地办理退休,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
3、社保不在户籍地,且在此地缴纳社保年限也不满10年,在退休前将其社保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适合跨省);
4、社保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在退休前,需将各地社保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适合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