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工伤造成了劳动者死亡的,其子女每人每月抚养费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十五;
二是工伤造成了劳动者的伤残的,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每月抚养费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五不等,子女人数越多每人所占比例越低。
单位应当在工伤确认后的一个月内,向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