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中心误诊导致病情恶化,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误诊通常因病史询问不细致、鉴别诊断不够充分导致诊疗思维局限所致,误诊的后果体现在延误治疗或错误治疗,与此对应的是使患者丧失了早期得到救治的机会。如果因误诊造成患者原发病的加重等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方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完成举证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向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咨询,以便获得更加权威精准的解答。